桌遊技巧實務班

Product no.: 87726
Price excl. tax: $2,004
Price (incl. tax): $2,110

桌遊技巧實務班

  由吳汶哲老師授課,帶領您享受在桌游的緊張刺激的環境下,在過程中獲得邏輯推理的能力,進而去創造不一樣的競爭力,這樣好玩又實用的桌游技巧課有沒有讓您心動了呢?馬上至台灣就業通(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加入會員後,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s://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好康來了!

  本班通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的申請補助,凡報名本班即可享有政府補助80%(具勞工身分者),非常經濟又實惠。

 
  ※ 報名時間:105年03月09日至105年04月06日

  ※ 上課時間:105年04月09日(星期六)至05月07日(星期六)

                    【每週六上午09:00-12:00上課(僅4/9上午08:30-12:30)】

  ※ 參訓費用: $2,110 元(具勞工身份者可補助80%)

       【勞動局補助$1,688元,參訓學員自行負擔422元】

  ※ 名額有限,把握機會充實、提升自我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下說明:

105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招訓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方位人才教育管理與交流學會

課程名稱

桌遊技巧實務班第01

報名/上課地點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路13812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台灣就業通:

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加入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

https://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課程班別編號:87726】

訓練目標

1.培訓學員的創造力與創業競爭力

2.在課程中獲得邏輯推理的能力

3.開發出新型桌遊之遊戲

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

日期

授課時間

時數

課程進度內容

2016/04/09

星期六

08:30-12:30

4

桌上遊戲入門介紹

2016/04/16

星期六

09:00-12:00

3

未來在等待的人才-從桌遊開始想像力與創造力地建構

2016/04/23

星期六

09:00-12:00

3

桌上遊戲介紹、分享與遊戲選用

2016/04/30

星期六

09:00-12:00

3

合作競爭賽局之經典桌遊

2016/05/07

星期六

09:00-12:00

3

成果發表桌遊分組競賽活動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學歷:高中/職(含)以上。

資格條件: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須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須檢附配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符合第三項者須檢附臺灣地區居留證,符合第四項者須檢附外僑居留證及工作許可影本)。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須檢附臨時停留許可證及聘僱許可影本)。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學員以台灣就業通網站報名為主,依據學員報名順序進行資料審核,凡經資格審核通過者,由本單位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並期限五日內完成相關報名手續(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帳戶影本、課程費用),並告知課程內容及學習目標,以符合學員真正上課需求。以上報名手續於期限內完成者,將予以錄取:逾期者,則列為備取資格。

招訓人數

16人

報名起迄日期

105年03月09日至105年04月06日

預定上課時間

105年04月09日(星期六)至05月07日(星期六)
每週六上午09:00-12:00上課(僅4/9上午08:30-12:30),共計16小時

授課師資

姓名

學歷

專業領域

吳汶哲

碩士

圖板協會第十屆師資培訓結訓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2,110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補助$1,688,參訓學員自行負擔422)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聯絡電話:(03)4260703      聯絡人:蔡文環

傳真:(03)4268955      電子郵件:eye@you-needs.com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電話:0800-777888     https://www.wd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s://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電話:03-4855368 分機 331       https://thmr.wda.gov.tw

電子郵件:thmr@wda.gov.tw       傳真:03-4752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