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管理實務訓練班
Product no.: | 87718 |
Price excl. tax: | $0 |
Price (incl. tax): | $0 |
您所執行的專案還在為人力資源不足煩惱嗎?
您的專案有預算的限制及執行時的時程壓力嗎?
您還在因為處理非例行性、非永久性的特殊專案而困擾嗎?
機會來了!
由永寧經管與全方位人才教育管理與交流學會合作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由周元如顧問師親自傳授,讓您可以更清楚了解專案規劃要領,以及運作技巧並完成初步專案企劃書及應用品質工具等專案管理相關技術,並由理論及實際案例演練。
好康來了!
※ 上課時間:105年03月22日(星期二)至05月31日(星期二)
【每週二晚上18:30-21:30上課,共計30小時。(4/5停課)】
※ 參訓費用: $5,280 元(具勞工身份者可補助80%)
【勞動局補助$4,224元,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056元】
※ 名額有限,把握機會充實、提升自我
◎周元如顧問師小檔案◎
周元如顧問師執行過多項專案,且補助過不少企業具有企業教育訓練執行、經營管理規劃輔導、品質管理改善、精實生產流程建置國際認證輔導、專案改善(TQM/ QCC…)、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建置、特殊專案管理規劃設計與執行、專案研究執行報告、專案撰寫企劃書…等輔導實務經驗。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下說明:
105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招訓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方位人才教育管理與交流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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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專案管理實務訓練班第0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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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上課地點 |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路138號12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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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
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台灣就業通: 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加入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 https://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課程班別編號:87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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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目標 |
緣由:近年來,由於國際化自由化腳步加快及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頻繁,除了要去解決許多內、外部複雜棘手的問題,還要去面對種種不確定性嚴峻的挑戰;尤其常需要在有限的人力資源下去有效處理一些非例行性、非永久性且有預算限制及執行時程壓力的特殊專案,因此,學會專案管理日趨重要,已成為企業員工必備的核心職能。 學科:本訓練課程將帶領學員對專案管理的知識架構有整體性的理解。 技能:可以讓學員能更清楚了解專案規劃要領,以及運作技巧並完成初步專案企劃書及應用品質工具等專案管理相關技術,並由理論及實際案例演練。 品德:並讓學員在實際運作上能事先採取有效對策評估專案成敗,做好專案危機處理與應變能力,以培養專案管理之執行能力,以提升學員的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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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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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
學歷:高中(含)以上 資格條件: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須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須檢附配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符合第三項者須檢附臺灣地區居留證,符合第四項者須檢附外僑居留證及工作許可影本)。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須檢附臨時停留許可證及聘僱許可影本)。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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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
學員以台灣就業通網站報名為主,依據學員報名順序進行資料審核,凡經資格審核通過者,由本單位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並期限五日內完成相關報名手續(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帳戶影本、課程費用),並告知課程內容及學習目標,以符合學員真正上課需求。以上報名手續於期限內完成者,將予以錄取:逾期者,則列為備取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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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訓人數 |
2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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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起迄日期 |
105年02月22日至105年0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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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上課時間 |
105年03月22日(星期二)至05月31日(星期二) 每週二晚上18:30-21:30上課,共計30小時。(4/5停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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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師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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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
實際參訓費用$5,280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補助$4,224,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056)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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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辦法 |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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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事項 |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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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
聯絡電話:(03)4260703 聯絡人:蔡文環 傳真:(03)4268955 電子郵件:eye@you-need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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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電話:0800-777888 https://www.wd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s://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電話:03-4855368 分機 331 https://thmr.wda.gov.tw 電子郵件:thmr@wda.gov.tw 傳真:03-4752584 |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